盗窃团伙变身“专业搬家公司”上门偷盗
2021-05-26
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搬家的需要,搬家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地生长,但质量却良莠不齐。有些不法分子披着搬家公司的外衣,以搬家的名义偷贵重物品。 以下案件中两名嫌疑人以
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搬家的需要,搬家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地生长,但质量却良莠不齐。有些不法分子披着搬家公司的外衣,以搬家的名义偷贵重物品。
以下案件中两名嫌疑人以搬家公司的名义默契配合偷走了数十万元财产。上海公兴搬场公司带大家一起看下吧!
案件回顾:
某小区地下室内四箱名酒不翼而飞,经过检查现场指纹,锁定两名嫌疑人任某某和豆某某,经承办人询问两人承认盗窃事实。任某某是搬家公司的搬家工人,豆某某是该公司的司机,两人平时打着搬家公司的招牌,在工作过程中寻找目标小区的居民,找到合适的地方就可以做起这个零本万利的副业。
在这种情况下,任、豆二人前几天在该小区搬迁过程中发现,该小区的地下室是无人居住的储物室,安全防范较差。因此,几天后又来到该小区,准备随便偷几户。二人开着搬家车进入小区后,直奔地下室,撬开门锁将储物架上的名酒洗劫一空,然后联系酒水买家完成销赃。
承包商在查看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时也发现了很多犯罪线索,比如朋友A把某酒柜的照片发给豆某某,询问照片上的酒分别值多少钱,值钱就拿走;朋友B向豆某某炫耀说偷了190g黄金首饰;任某某甚至在微信上向朋友抱怨说,三天搬四次一单都没做成,可见该团伙盗窃频率之高,给居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豆某某积极开展了认罪认罚工作,并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向两名嫌疑人提起诉讼。丰台法院采用检察院认罪认罚量刑的建议,以盗窃罪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监禁,罚款三万元;以盗窃罪判处豆某某两年监禁,罚款两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产,金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独处罚金额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金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海公兴搬场提醒:
1.搬家公司鱼龙混杂,搬家时千万不要大意,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
2.贵重物品存放地点应采取基本安全措施,如安装防盗门、监控摄像头等。
3.住宅物业应登记搬家车辆进出,并及时联系业主核实搬家信息。